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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要闻  
 
徐挺富赴新昌调研《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日期:2017-10-20 浏览次数: 字号:[ ]

  10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挺富、市人大农经工委主任章柏顺一行赴新昌县调研《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我局徐国牛副局长陪同调研。新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柴理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国军、县人大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座谈会。
  会上,新昌县政府汇报了《条例》实施近一年来的贯彻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就督查《条例》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报告,县级各有关部门(乡镇)也就执行落实《条例》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建议进行发言。徐挺富副主任对新昌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各部门对《条例》实施以来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取得了预期效果。同时希望今后在以下方面继续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一要继续强化宣传。要注重宣传手法,把握好宣传的“量”与“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宣传针对性和效果,扩大宣传的覆盖面。二要巩固治水成果。根据《条例》的要求,完善配套制度,落实实施主体,研究解决新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水质反弹。三要加强统筹协调。要加强水资源的科学调度,处理好生活、环境、生产用水之间的关系,高效合理使用水资源。市、县(区)之间加强协调沟通,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强化乡镇、街道和村居等基层自我管理作用。四要推动工程建设。继续推进治水工程设施建设,做好前期调查研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保障工程进度和质量。五要加大执法力度。执法“严”字当头,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把握处罚的“度”,调动全民守法的积极性。
  来源:局水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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