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农水)局:
为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市水利局于近日对各地小型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的安全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本次检查共随机抽查了越城区九级岭,柯桥区兰若寺,上虞区甘山岭,诸暨市龙华,嵊州市民胜、下八亩,新昌县里坞山、眠牛湾等8座小型水库。从检查情况看,各地水利部门较为重视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诸暨市防指下发了《关于要求做好诸暨市小(2)型水库限制蓄水的通知》,对病险、病害水库实行空库运行或限制蓄水;上虞区防指、新昌县防指发文要求各有关单位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水库控运计划,超汛限水位水库必须降至汛限水位以下,严格执行“病库限制蓄水,险库空库运行”,确保工程安全。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危险坝、病坝未按要求,采取空库运行或限制蓄水;部分水库大坝长期疏于管理养护,坝面灌木杂草覆盖,无法开展观测;部分水库巡查频次不符合要求,存在问题未反映记录。
水库安全影响着防洪抗旱效益的发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涉及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确保水库安全是水利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要认真落实省防指、省水利厅《关于严格执行水库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水库控运计划,加强对水库运行的监督;要正确处理水库安全与供水、发电等经济的关系,务必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严格按要求对病险、病害水库空库运行或限制蓄水;要加快推进水库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工作,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完成剩余100余座水库的安全鉴定,完成已鉴定为二、三类坝的80余座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请各地加强监管,举一反三,狠抓落实,确保水库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立即整改,将有关整改情况于7月1日前书面报我局。
附件:全市小型水库抽查情况一览
绍兴市水利局
2016年6月20日
[全文下载]: 绍市水利〔2016〕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