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农水)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试行)》(浙水科〔2016〕12号)和《关于公布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程名录的通知》(浙水科〔2016〕17号)要求,截至12月10日,绍兴市通过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第一批市级验收工程数量合计共20个(座、处),其中小(1)型水库8座、河道水闸1个、海塘水闸1个、堤防1处、海塘3处、泵站1座、农村饮用水工程4处,水文测站1座。列入本次验收的工程包括:市本级海塘九七丘东堤、九三丘东堤、七五至九四丘西线海塘(曹娥江大闸段)、上虞区海涂二号闸、诸暨市杨梅桥水库、大侣湖电排站、定荡畈西闸、幸福水厂、青山水厂、征天水厂、东白湖水厂、嵊州市曹娥江左堤(南桥-东桥)、上东水库、汉溪湾水库、嵊州水文站(三)、新昌县前丁水库、跃进水库、天烛岭水库、西桥弄水库、沙山水库。
现将鉴定书印发给你们,请抓紧处理好遗留问题,做好落实整改、经验总结,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
绍兴市水利局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