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农水)局:
根据国家财政部、发改委、水利部《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08〕7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水资源费补助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水资源补助项目要求根据突出重点、与水资源管理工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安排。具体范围为:
1.水资源管理:重点补助取水实时监控安装及维护、取用水计划管理、用水总量统计等。
2.水资源保护:重点补助水质监测、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水库水源地保护等。
3.节约用水:重点补助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节水宣传活动、水平衡测试等。
4.水政水资源能力建设:重点补助执法巡查、执法装备配备等,考虑各地的装备实际,结合工作开展成效,有重点地补助和扶持。
二、申报项目条件
1.各区、县(市)已在实施或计划实施的水资源管理、保护和节约水资源等项目;
2.符合国家、省和地方政策,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社会、环境和生态效益,符合年度水资源管理重点工作。
三、申报时间
2015年度水资源费补助项目申报时间截至2015年6月30日。
联系人:汤冠华 联系电话:85164014
绍兴市水利局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