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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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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4年“五水共治”和“河湖整治”水利实施计划的通知
 
绍市水利〔2014〕82号

各区、县(市)水利(水电、农水)局: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2014年“五水共治”水利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水计〔2014〕1号)及《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五水共治”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4〕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了2014年“五水共治”和“河湖整治”水利实施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执行。

                                 绍兴市水利局

                             2014年4月29日

 

绍兴市2014年“五水共治”和

“河湖整治”水利实施计划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2014年“五水共治”水利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水计〔2014〕1号)及《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五水共治”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4〕3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14年“五水共治”和“河湖整治”水利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的战略决策,以防洪水、保供水作为水利工作主线,以“强库”、“固堤”、“扩排”、“开源”、“引调”、“提升”等“防洪水、保供水”建设为重点,以“河湖整治”水利项目为抓手,抢抓机遇,狠抓落实,强化措施,着力加强和完善防洪水、保供水工程体系,进一步增强防御洪涝台旱灾害的能力,进一步夯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防洪水。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进行“强库”、“固堤”、 “扩排”等三类防洪水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上蓄、中疏、下排”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提高流域、区域防洪排涝能力。

  1.实施“强库”工程。新建防洪控制性水库,加快推进诸暨永宁水库建设,加快推进诸暨市高湖滞洪区综合整治工程、嵊州市湛头滞洪区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继续巩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果,加强水库安全动态监测,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水库年病险发生率控制在3%以内。完成1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2.实施“固堤”工程。加固海塘、江河堤防,进一步完善区域防洪封闭圈。加固已建标准海塘,提高低标准海塘防御标准,完善沿塘配套建设,巩固、完善、提高海塘防御风暴潮的能力。加快推进诸暨浦阳江治理一期、嵊州曹娥江治理工程等独流入海河流治理,推进嵊州、新昌、诸暨等中小河流13.3公里河道治理,优先对洪涝易发、人口集中、经济集聚、农田连片的河段进行堤岸加固和疏浚整治,提高流域防洪能力。全市完成30公里河堤加固。

  3.实施“扩排”工程。新开、拓浚沿海滨湖平原区域排洪河道,加强外排口门和泵站建设,进一步提高向海、江、湖排洪能力。加快推进绍兴市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拓浚工程、柯桥区防洪排涝河道整治一期工程、上虞虞北平原滨江河-沥北河整治工程、诸暨市电排站建设工程等骨干河道排涝工程建设。

  (二)保供水。以需求为导向,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布局,合理开发、配套水资源,重点推进“开源”、“引调”、“提升”等三类保供水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城乡供水水源安全保障和农业灌溉保证率。

  1.实施“开源”工程。加强流域上游源头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新建水源水库,提高原水供给能力。大力推进新昌钦寸水库建设,实现大坝围堰截流。

  2.实施“提升”工程。进一步巩固“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成果,推进农村供水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供水,着力改善农村饮水条件。以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为主线,以发展高标准旱涝保收和高效节水灌溉农田为核心,大力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强大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新增改善灌溉面积6万亩。实施“百万亩喷微灌”工程,开展规模化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

  (三)抓节水。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全面开展柯桥区第一批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中期评估。

  (四)河湖整治。以开展护岸驳坎、修筑堰坝、水系连通等工程措施为主的农村河道综合整治为重点,充分发挥水利作用,合理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开展柯桥区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建设,结合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宅前屋后乡村河道建设。完成农村河道综合整治200公里。加快推进市区鉴湖、浙东古运河等水岸环境综合整治,开展迪荡湖城市公园建设,推进柯桥区平原河网整治工程、上虞区曹娥江城区段“一江两岸”景观工程、诸暨市城区河道生态化改造工程、嵊州市丽湖景区堤防景观工程、“诗画剡溪”(下市头-禹溪)沿线综合整治工程等水环境整治工程建设。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五水共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抓好落实。要按照“三步走”的总体要求和省水利厅的工作部署,抓紧制定本地“五水共治” 和“河湖整治”水利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主要任务;要进一步细化分解2014年度实施计划,确保项目落地。

  2.加大资金投入。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重点领域。加大对水利的财政专项投入;落实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水利建设政策和嵊州、诸暨要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不少于15%用于城市水利建设的政策;足额征收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水利建设与管理;足额征收水资源费并用于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积极争取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支持。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水利建设管理领域;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

  3.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五水共治”和“河湖整治”的重大意义和实际成效。要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重点工作、重点工程建设专题报道,及时宣传治水工作的重点和亮点,有节奏地掀起一轮又一轮高潮,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治水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2014年绍兴市“五水共治”和“河湖整治”水利项目工作任务计划表(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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