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滨海新城管委会:
今年7月下旬,浙江省水利厅稽察组对滨海排涝一期工程进行了稽察,现将《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五水共治”绍兴滨海新城排涝一期工程稽察整改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逐条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4年12月20日前报我局,我局也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附件:浙江省水利厅关于五水共治绍兴市滨海排涝一期工程稽察整改意见的通知
绍兴市水利局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