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水电、农水)局:
今年出梅以来,我市遭受了历史罕见的高温干旱灾害,导致山塘蓄水量急剧减少,8月18日,全市又普遍降雨,其中北部地区普降暴雨,局部大暴雨,对前阶段因干旱导致的山塘坝体及河床土质松散造成一定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山塘安全管理,保障全市山塘安全度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汛期山塘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山塘水库安全运行关乎百姓生产生活,各地一定要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山塘防汛保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山塘水库安全责任制,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真正做到未雨绸缪,确保全市山塘度汛安全。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山塘日常监管
各地要层层落实山塘安全岗位责任制,并落实责任人。要进一步完善山塘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和相关责任人的具体职责,细化突发事件预警和报告处置程序。山塘管理单位责任人应主动掌握工情工况,协调解决山塘运行管理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山塘运行的监督管理,服从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和监督,不得擅自超汛限水位蓄水。未加固的病险山塘要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措施,降低运行水位,必要时空库运行。
三、进一步规范建设,切实加强在建山塘施工质量控制
各地对在建山塘要严格落实好质量、安全与进度“三控制”要求,对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杜绝出现汛期抢工期、赶进度,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的行为;特别是涉及到坝底涵管大开挖的山塘水库加固工程,应注意回填土的质量问题,确保坝体安全。
四、进一步查漏补缺,切实排除山塘水库安全隐患
各地要对区域内的山塘运行情况开展一次全面调查,重点加强屋顶山塘排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针对山塘实际,要以乡(镇)为单位,重点从险情发现、险情报告、抢险组织、人员转移等方面,检查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鉴于近年我市新完工的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较多,许多山塘尚未进行完工验收及管理移交,工程现场管理存在建管脱节的现象,各地要对此类山塘开展全面排查,并及时落实巡查管理人员,确保到岗到位。要加强对山塘安全运行督办监管,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进行隐患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消除不安全因素。
特此通知。
绍兴市水利局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