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水利(水电)局、新昌县长诏水库管理局、曹娥江大闸管理局:
根据浙水管〔2012〕118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水利工程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水管单位完成考核自查及县级复查的基础上,我局将于3月份开展市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和标准
浙水管〔2011〕65号通知。
二、考核时间
2013年3月中下旬,具体分县(市)时间,另行临时通知。
三、考核结果
1.通过水管单位自评、县(市)复查、市(地)考核,得分在700分以下者,考核不合格,得分在880分及以上者,推荐申报省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称号;得分在920分及以上者,推荐申报水利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称号。
2.水管单位不论申报省级还是部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称号的,都必须经省水利厅抽查考核。
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绍兴市水利局
2013年2月7日
[全文下载]: 绍市水利〔2013〕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