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水利(水电、农水)局:
为进一步强化取用水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根据浙江省水资源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取用水监管和水资源费征收考核工作的通知》(浙水资管〔2012〕42号),我局于12月26-28日对各县(市、区)水利(水电、农水)局的2012年度取用水监管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获得2012年度全市取用水监管考核优秀等次的单位
一等奖 绍兴县水利水电局
二等奖上虞市水利局
三等奖越城区农林水利局
二、获得2012年度全市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考核优秀等次的单位
一等奖诸暨市水利水电局
二等奖嵊州市水利水电局
三等奖新昌县水利水电局
希望以上优秀单位,再创佳绩。各县(市、区)水利(水电、农水)局要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对照本次考核失分原因,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努力将全市取用水监管工作推上新台阶。
绍兴市水利局
2012年12月31日